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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审讯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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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审讯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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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交通事故诉讼审讯有哪些程序?交通事故诉讼审讯程序包括以下: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合用民事诉讼法划定的审讯程序.审讯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讯监视程序
关键词: 审讯,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审讯有哪些程序?  交通事故诉讼审讯程序包括以下: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合用民事诉讼法划定的审讯程序.审讯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讯监视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先容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前提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以为不符合前提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预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入行必要的审理前的预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介入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介入人,公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归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哀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晰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入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讯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假如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入进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投递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