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侵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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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侵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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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有人不想,有人因为自身原因无法,但是他们都很喜欢孩子。遇到这种情况, 好的办法就是去收养。那么,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这是个很值得研究的话题,律师法律网站小编马上为您揭秘。

根据的规定,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

(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和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女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 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的计划生育。

(三)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收养法》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根据6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孤儿监护人的包括下列人员: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的,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在没有前面人员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的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无论双方是否,都必须共同送养;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生父母一方的,生存方可单方送养。


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


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