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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文书办理公证、认证的规定有哪些?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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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文书办理公证、认证的规定有哪些?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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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张家口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收养是按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使无血亲关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是按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使无血亲关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的公证是指对收养关系当事人建立收养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涉外收养涉及到国际法、双边条约以及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两国法律。目前,已经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爱尔兰、比利时、芬兰、荷兰、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16个建立了跨国收养合作关系。这些的虽各有特点,但基本制度与收养法律没有大的冲突。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依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成立。对与建立收养合作关系的的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来大陆收养,驻外使(领)馆可为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认证,在国内登记成立的收养行为,根据当事人需要,可在国内办理收养公证、认证手续。华侨之间在国外收养,当事人应在居住国依法办理有关收养手续,驻外使(领)馆目前不为其办理收养公证。

来华收养应提交的材料:

1、外国人来华收养儿童应当遵守《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本国或者委托的收养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收养申请书、出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健康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证明、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 关同意其收养子女证明、家庭情况报告。上述须经其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和使(领)馆认证。

2、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公民在国内收养儿童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定居国外的华侨(包括定居国外的港、澳、台同胞)应提交:护 照、收养申请书和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原则上应经其居住国有关公证机构公证及其外交机构或授权机构认证后,由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华侨的出生地、婚姻缔结地是,有关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可由有关机构出具。

(2)定居的公民在内地收养儿童应提交:收养申请书、香港居民、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如香港居民中的公民的出生地、婚姻缔结地是内地或者外国,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由内地有关机构出具,或者外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再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居民中的公民应提交:收养申请书、澳门居民身 份 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澳门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澳门居民中的公民的出生地、婚姻缔结地是内地或者外国,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由内地有关机构出具,或者外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再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居民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 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台湾居民的出生地、婚姻缔结地是大陆或者外国,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由大陆有关机构出具,或在外国有关机构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再经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就是指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