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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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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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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对涉事车辆入行暂扣,但需要留意这里的暂扣仅仅是为了配合事故的处理,而不是对当事人的处罚。

     因此暂扣车辆就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不能长时间暂扣。

     那么法律中划定的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呢?律师365小编马上为你做具体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划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划定扣留的期限。

     2009年开始实施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以下简称《划定》)中也未明确划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分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划定,检修,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拘留收禁的物品。

     那么,另一个题目出来了,检修,鉴定的期限多长呢?《划定》第38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与检修,鉴定机构商定检修,鉴定完成的期限,商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旬日。

     超过二旬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旬日。

     也就说,该检修,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但另外,《划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修,鉴定的权利。

     "当事人对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投递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修,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入行重新检修,鉴定。

     重新检修,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修,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修,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收到重新检修,鉴定讲演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修,鉴定讲演复印件投递当事人。

     重新检修,鉴定以一次为限。

     "即,当事人对检修,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修,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修,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分应先组织抢救受伤职员,并采取措施,绝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入行调查,对现场入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修,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以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修,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分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拘留收禁物品。

     二,没有驾驶证造成事故保险公司赔吗?按照我国法律的划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

     当时"过时未注销”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因为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仍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入行赔付。

     究竟,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犯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入行相应的赔付。

     综合上文的先容,我们了解到交通事故的扣车时间一般是检修,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但现实中确定检修,鉴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又是一个题目。

     要是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晰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